2011年04月07日 来源: 新华网
新华网北京4月7日电(记者 赖臻)从今年起,北京市推行工商经济类、社会福利类、公益慈善类和社会服务类的社会组织无需再找主管单位,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、政府部门业务指导的新型管理体制。这是记者7日从展望“十二五”之北京民政事业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。
根据现行的管理条例规定,任何一个社会组织需要找到业务主管单位才能登记注册,而目前找不到政府部门或是具有政府背景的机构挂靠,成为很多社会组织的最大困扰。受此限制,社会组织不仅难以释放活力、耗损社会资源,而且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和规范的监督监管,夹缝中生存势必导致发展陷入窘境。
北京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李新京表示,按照“依法审批、分类规范、政府监督、扶持发展”的原则,此举旨在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,支持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,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创新,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。
据介绍,去年7月,北京市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进行试点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。今年起,“四类社会组织可以到民政部门直接登记”的制度将辐射到全市。为此,北京还将建立和完善登记管理体系以及管理制度,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、活动管理和监督管理,并完善社会组织的信息披露、公开承诺等制度,建立第三方社会组织评估机制,让社会组织的活动更加规范、透明。
据统计,“十一五”期间,北京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7216个,年均增长8%,遍布全市城乡、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,社会作用、地位、影响在社会建设中越发突出。在服务民生的行动中,共申报项目2706个,筹集社会资金近23亿元。未来五年,北京市计划每年筹集10亿元以上的社会资金,并开展惠及800万人次的公益服务活动。 |